拐騙兒童罪和拐賣婦女、兒童罪屬于兩個不同的犯罪,那么這兩個究竟有哪些不同之處。接下來北京普輝律師事務所的小編給大家總結以下內(nèi)容。
1、客體要件不同。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,而拐賣婦女、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,因而性質不同。
2、犯罪對象不同。拐騙兒童罪的對象只限于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,而拐賣婦女、兒童罪的對象范圍廣,既可以是成年婦女,也可以是兒童。
3、犯罪目的不同。拐騙兒童罪,主要是為了收養(yǎng)或者使喚、奴役,而拐賣婦女、兒童罪則是貪圖錢財,販賣牟利。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販賣牟利,則應以拐賣婦女、兒童罪論處。
如果拐騙兒童是為了扣作人質,以此向兒童的家長或者監(jiān)護人勒索錢財?shù)模瑒t不是拐騙兒童罪,應依本法第239條之規(guī)定,以綁架罪論處。
拐騙兒童罪量刑標準
犯本罪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在量刑時,對于多次拐騙兒童的;對被拐騙兒童有奴役、虐待情節(jié)的;對被拐騙兒童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;對造成兒童的家長或者監(jiān)護人憂慮成疾或導致其他嚴重后果的,均應依法從重處罰。
拐騙兒童罪立案標準
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262條的規(guī)定,拐騙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,脫離家庭或者監(jiān)護人的,應當立案。本罪是行為犯,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拐騙行為,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帶走,從而使該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(jiān)護人的,原則上就不構成本罪,應當立案追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