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殺人屬于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。屬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(quán)利罪的一種。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(guī)定: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接下來北京刑事律師帶你了解以下刑事犯罪案例。
刑事犯罪案例:2010年7月24號晚8點,甘肅省華亭縣西華鎮(zhèn)什民村楊某與張某、王某夫婦發(fā)生爭執(zhí)。楊某持镢頭在張某頭部擊打一下,將張某打倒在地。其張某愛人王某上前阻攔時,楊某又持頭在王某頭部擊打一下,將王某打倒在地,并持镢頭在王某身上亂打數(shù)下。而后,楊某又持镢頭闖入張某家上房,將張某父親、兒子用頭打倒在地后逃回家中。王某被打傷后在送往醫(yī)院搶救途中死亡,張某的父親和兒子當場死亡。楊某作案后讓其弟報案,公安人員到場將楊某抓獲。